潘光旦的“荤段子”
上周末,仍去舊書市場,還是頗有收獲,其中最高興,莫過于買到了壹本很好的雪萊詩歌選集,以及潘光旦翻譯校注的霭理士的《性心理學》,爲叁聯八七年版本的,我之前只知潘光旦是費孝通的老師,是研究社會學的老學人,後來撫卷則爲潘老的精彩注解和書的內容完全吸引,遂去網上搜羅了關于潘老的知識,得知潘老壹生研究範圍之廣,成就之著,乃至做人治學,更是非凡,據說去年出版了壹本《潘光旦圖傳》,我還沒有能夠看到,在網上有讀書人有心摘錄壹些內容,所謂潘光旦的“葷段子”,我也打算轉貼在這裏:
1937年11月1日,長沙臨時大學正式開學。由于清華在戰前曾在長沙開始建築部分校舍,此時還沒有完工,長沙臨大主要租用長沙聖經學院的校舍。因校舍不敷使用,文學院改設在南嶽衡山。潘光旦這壹時期主要負責臨時大學的教務,可能主要待在長沙。現存的手稿《存人書屋拊掌漫記》保留了當時烽火連天的形勢下,壹群臨大教授苦中作樂的生活場景記錄。潘光旦記錄這些生活場景,富有自己的特色,那就是對“性”感興趣,常常說些既谑又雅的“葷段子”。隨手舉幾例如下:
例壹:余與海宗(指雷海宗,潘光旦清華學校時期的同班同學,時任清華大學曆史系主任)離平到湘後,內子與海宗夫人皆不健筆,來書甚少,余約計每月只壹信,海宗則更少,四閱月中,所得只壹函及二明片。某日與海宗晤,談及此事,余謂亦有法使彼等多作書乎?海宗搖頭曰:鞭長莫及。余不禁大笑,徐曰:鞭字有語病!
例二:之邁(指陳之邁,時任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成婚之夕,衆大鬧洞房,化成(指王化成,清華大學政治系教授)碩然長者,獨不往。事後有人傳語謂化成實有苦衷。化成離平來湘,亦既四五月,怨曠之余,曾求教于體育教授馬約翰先生,馬先生曰:可非法出精。于是非法出精之大議論,壹時傳遍聖經學院。之邁之婚,同人自無不見獵心喜,而化成枨觸尤多,竟不入鬧房之夥,同人有扣之者,則曰:鬧房後歸聖經學校宿舍,獨自對火盆發愣,有何意味。此段問答某日傳至新園,岱孫(指陳岱孫,時任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味而善之,頻點首曰:對火盆以歎息。余亟應之曰:撫孤松而盤桓。
例叁:清華在嶽麓山建新校舍,余與芝生(指馮友蘭,時任清華大學文學院院長)、岱孫、嘉炀(指施嘉炀,時任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主任)等初次往觀。其旁有農業學校,校有蠶室,占清華新址之壹角,正接洽出讓中。臨時大學開辦時,擬即以此爲土木工程系之教員宿舍,余笑問嘉炀曰:公等何日可下蠶室?芝生喟然曰:是真所謂文章誤我,我誤妻房!
例壹中的“鞭字有語病”,運用了“鞭”字在俗語裏暗指男性陽具的壹層含義,造成了壹語雙關的修辭效果。例二的“非法出精”壹語源自佛教,指手淫;以陶淵明《歸去來辭》裏的“撫孤松而盤桓”來對“對火盆以歎息”,不僅對仗工整,也和“非法出精”的說法遙相呼應,所以“性”的意味十分明顯。例叁的“蠶室”是壹個典故,唐代李賢注《後漢書》雲:“蠶室,宮刑獄名。有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意思是說受過宮刑後的人怕風,喜暖,在地下室生火養病,生火的地下室就像養蠶的暖室壹樣,後來就以“蠶室”來指代宮刑牢獄。這明顯是以典故來引起聯想,造成戲谑的效果。馮友蘭所謂“文章誤我,我誤妻房”,既是對潘光旦的回應,也是對文人情趣的自嘲。

《潘光旦圖傳》,呂文浩著,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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