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看The Western Canon(《西方正典》)
轉 曾園 關于《西方正典》中譯本,以前買的時候囫囵吞棗,加上裏面百分之九十的書連書毛都沒有見過,看看就丟給別人了,哈哈,現在好想要回來重新看看,是否更有所得,畢竟自己已經又多看了點東西。不過要是先看了這個評論,更對這本書的中譯沒有信心鳥?也罷,反正現在把但丁翻譯成“坦特”等奇文都見識過了,翻譯只是一個活麽?by the way去电驴下了英文扫描的,可是确实是本大部头。
今年(2005)出版的哈羅德·布魯姆所著的《西方正典》中文版是目前國內能見到的文學批評書籍中不可多得的重要著作。此書在今天的重要性也許能和當年出版韋勒克與沃倫的《文學理論》、納博科夫的《文學講稿》和李維斯的《偉大的傳統》等書相提並論。這些書之所以對讀者來說彌足珍貴,就在于作者在寫文學理論時把文學放到了第一位。英國學者埃德蒙森在《文學反抗哲學》一書中曾經抱怨道“時下的著述經常是‘理論化了的’而非理論的,也就是說,它不再論證,而是假定高高在上的理論是真理。”哈羅德·布魯姆,這個多年講授雪萊的文學教授不僅對當今各種時髦的文學理論不屑一顧(盡管他曾屬于耶魯“解構四人幫”中的一員,但他並不認同這個流派),而且破除了“新批評”根深蒂固的很多陳舊觀點,重新恢複了浪漫主義詩歌的地位。
《西方正典》英文版在1994年問世,這部書不同于一般的文學史,毋甯說這是一本“作家史”。布魯姆觀點尖銳鮮明,視野廣博而深湛。此書作爲一家之言讀來卻有一言九鼎的氣魄,在全球有很大的影響。簡體中文版的出版當然是國內學術界和普通讀者的幸事。但由于此書沒有注釋,從而産生了很多讓人困惑的謎團。筆者不揣冒昧列舉一些疑惑如下:
P1:“華萊士·史蒂文斯的《和諧》……”
這顯然是華萊士·史蒂文斯的Harmonium,《風琴》如何錯成了《和諧》?這如何可能?但普通讀者(順便說一下,《西方正典》就是寫給普通英語讀者的)如何知道《和諧》是本什麽書?Harmonium這個詞沒有多重意義,“快譯通”也可以告訴中學生,它就是“風琴”。厚一點的辭典也只講到了“小風琴,腳踏式風琴”。盡管harmonium和harmony在語源學上有些關系,但要把兩個詞搞混,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譯者曾經讀過華萊士·史蒂文斯的詩,比如說《彼得·昆斯彈琴》、《彈藍色吉他的人》,他可能就更不會弄錯。
P12:“那些機構也許會聽從蘭佩杜薩的電影《豹》中王子對同伴的勸告”。
我總疑心“電影”二字爲譯者所加,因爲電影《豹》曾被翻譯成《浩氣蓋山河》,在中國很出名。但是布魯姆恐怕提到的應該是小說《豹》,因爲小說《豹》本身就是意大利文學中的名著。布魯姆毫無必要提到電影——就像我們要引用《安娜·卡列尼娜》的一句話,你不會說“電影《安娜·卡列尼娜》”……
其次,“王子”這個翻譯是錯的。這是prince(親王)的誤譯,說明譯者既沒有讀過這本著名的意大利小說,從上下文也無法把這段英文看懂。
P54:“奧爾特加論夏洛克的有名論文……它們都確認莎士比亞時代也是西班牙時代。”
“奧爾特加”是誰?很多飽學但只讀中文文獻的學者可能都不知道。其實“奧爾特加”就是西班牙著名學者“何塞·奧爾特嘉-加塞特”的簡稱。這個名字相當考人。首先,名字中間的“-”在西班牙文中是有意思的。以《中國大百科全書》爲首的翻譯家們把這個“-”按讀音譯成了“伊”。這是錯的。《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和其他辭典是對的。其次,西班牙人名一般放在最後的是母姓,父姓放在倒數第二。所以簡稱父姓“奧爾特加”是對的(一般來講布魯姆錯的可能性較小,盡管他有的著作是口述的,會有小毛病,不過那也是大醇小疵)。但太多的中國人簡稱這位學者爲“加塞特”,習非成是,積重難返。對“奧爾特加”反而不認識。所以,爲了照顧國內讀者習慣和與國際交流的需要,在中文中簡稱還是寫成“奧爾特嘉-加塞特”才好。
P58:“博爾赫斯也是在吐露自己對貝亞特麗絲·維特波的反諷式荒唐熱情(見他的猶太教神秘主義故事《首字母》)。”
首字母?爲什麽不說頭文字?哪個普通讀者知道猶太語的第一個字母是什麽?假設不譯成漢語的話讀者還可以從讀音中猜猜:Aleph。讀上去好像是阿萊夫。對了,就是博爾赫斯愛好者摩挲不已的那篇精妙無比的《阿萊夫》嘛。這篇小說布魯姆經常提起,一方面博爾赫斯在這裏影射了但丁,小說的另外部分諷刺了聶魯達。不弄清楚就使好幾頁文字喪失了意義。
P234“但內在的差異,蘊含著深意——”
這是薩福以降最偉大的女詩人艾米莉·狄金森第258首《斜光》中最重要的兩句,但是——誰懂得“內在的差異”這種玄妙的句子是什麽意思?誰的“內在”?誰的內在和別人的內在有著差異?其實艾米莉·狄金森有很多現成譯本,江楓是這樣翻譯“But internal difference/Where the meanings are”的:“心情的變化/蘊含著真意。”這就很好懂了。並且讀者也能很快地進入布魯姆想法。否則詩歌和評論的脫節會讓人大大懷疑布魯姆的真知灼見究竟何在:爲什麽他反複贊歎這句莫名其妙的“內在的差異”?這“內在的差異”和“斜光”又有何關系?
P310:“《追憶似水年華》的英文譯名總是被人們與另一優美但具誤導性的書名《往事追憶》混淆,後者是莎士比亞的作品……”
看到這裏我曾陷入長久的沈思:莎士比亞寫過一本書叫《往事追憶》嗎?查莎士比亞全集,目錄中沒有這個戲劇。這證實了我的記憶系統的完好無損性。接下來的任務就是查《往事追憶》到底是什麽了。經過反複查找,發現了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第三十首名爲《往事追憶》(Remembrance of things Past)。這和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英文譯名是一樣的。或者不如說,普魯斯特的英譯者拿了莎士比亞的一句詩(而不是一本書)充當普魯斯特小說的題目。
此外,還要提到書中經常提到的Strangeness,這是布魯姆的重要詞彙,也許是最重要的,甚至要超過“原創性”。布魯姆常有“偉大的Strangeness”等說法,布魯姆常說的作家的“個性”也許就是和Strangeness相呼應的一個詞。台灣繁體版譯本翻譯成“殊異性”,大陸譯本翻譯成“陌生性”,較易理解,但是更不妥當。因爲“陌生性”太容易讓人想起俄國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了。
譯者江甯康在前言中說此書的翻譯“耗時兩年,三易其稿”,應該是非常精細了。但是此書一方面沒有注釋,加上譯名不規範,很多時候讀者都猜不出書裏講的是誰以及是什麽書。另一方面譯名又不統一,一會是“弗勒”,一會是“弗萊”。讓人覺得譯者很多,衆多譯者中盡管有的譯者直接引用了目前已有的譯文,比如說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但有的譯者放著現成的譯文卻不利用,比如說狄金森的那首《斜光》。還有很多一望可知的錯漏比前幾年出版的文學理論書要多出很多,這與這本書的重要性有些不相稱,的確是件遺憾的事情。不過這本書的銷量看來很好,可能第二版會好些吧。
《西方正典》中譯本
鑒定:此書一方面沒有注釋,加上譯名不規範,很多時候讀者都猜不出書裏講的是誰以及是什麽書。還有很多一望可知的錯漏比前幾年出版的文學理論書要多出很多,這與這本書的重要性有些不相稱,的確是件遺憾的事情。
鑒定者:曾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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